除去医学园投资一般流程外,研发区项目特殊的审批事项及程序为:
1 、审批权限及程序: 市外资委负责审批;市科委负责资质审查和行业管理。
2、开办条件:
(一) 、 研究开发的方向符合国家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; (二)、 研发中心用于研发的投资应不低于200万美元; (三)、 有必要的科研经费、实验设备等科研条件; (四)、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占研发中心总人数不低于80%; (五)、 有固定的场所和组织机构; (六)、 审批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。